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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篮球与话剧

    1

    今年我读中二甲班,发生了一件在我人生里面颇堪回味的事情,虽不能说是什么重要的事,但在我的整个人生里,仍然算是颇刻骨铭心。

    某天,我们到礼堂里,观赏学校话剧社的演出。

    钟声响起,帘幕徐徐打开,演员们逐一登场,后面是一块块的布景板。

    这还是我第一次现场观赏话剧,之前在电视上看过。话剧给我的印象是吵闹而沉闷,演员们的演出都很夸张,念台词声调总抬高八度,要字正腔圆,动作的幅度很大,以凸显剧中人物的性格。偏偏,演员们重视的都是本身的演出,对剧本的要求不高,情节单调沉闷,在电视上看,我每每看不到几分钟便转台,实在不大懂得欣赏。

    这回,我坐在人群之中,抱着「一定不怎么好看」的心情,观看我们学校剧社的演出。

    这出话剧叫《深秋的狂想》,顾名思义,是发生在深秋里的故事,印象中有两首自己很喜欢的歌曲:谭咏麟的《爱在深秋》和陈慧娴的《秋色》,都是描写深秋中的爱恋,歌词很富意境。

    至于这出《深秋的狂想》,描述的是恋人在深秋时分,发生了激烈的爱情,男主角是从未来到来的,目的是回到过去,寻找一段简单而真实的爱情。在未来的世界,人类由于科技的发达,变得思想复杂,已不喜欢做真实的体能活动,每天都只活在虚拟的世界里,不再面对面与人沟通,电脑科技主宰了一切,人们谈恋爱也用电脑,可以把思想和感情直接输送给对方,甚至发生性.行为,毋须再用言语、表情和肢体行为去表达,成就了「即食爱情文化」。

    可惜,许多人都在撒谎,把自己描绘成俊男美女,尽量满足对方的希冀,男女双方不断扯谎,共同设计虚假的恋情。那时候,爱情不再真实,俨然成为了一种幻象,一种狂想。

    男主角从未来回到现在,回到这个仍未被电脑科技污染的世界,去寻找一份不被虚拟世界所埋葬的感情──两颗真挚无欺的心,共同成就简单而真实的爱恋。

    话剧甫一开始,就是男主角搭乘时光机回到现在的情景,他念了一段颇长的对白,交代自己的身世、遭遇、愿望等。男主角大约二十来岁,回到校园里当教师,终于遇上了心仪的对象,她不是老师,而是一个学生,他们发展了一段不为世人所认同的师生恋。事后,剧目引起了学生们的广泛讨论:为什么要是师生恋?这向来是个争论不休的题目,世人认为师生恋是畸恋,不能接受;但有些人又很向往师生恋,认为这种是不受名利、世俗所束缚的伟大爱情──为什么要标签为「畸恋」,不容于世?老师也是人,学生也是人,为何老师就不能爱上学生,学生就不能爱上老师?爱情来临的时候,只好顺其自然,强加阻挠,只会令双方更加难舍难离,最后导致悲剧性的后果。

    看戏的时候,我只不过随便望着上方的舞台,脑海中一直想着其他事情,演出对于我来说,可有可无。我在看戏,也可以说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实在无心欣赏,也不懂得去欣赏,就像之前说过的那样,我对舞台剧不大感兴趣,大脑总充斥着其他不相干的事情。演员们的演出是不是很精彩?故事是不是很动人?真的是天晓得……

    就在我坐在那儿,浮想联翩,双眼和耳朵正在放假之际,忽然感觉到舞台上一股说不出的气味──不是用嗅的,而是用心灵去感受,去触摸。她的声音轻飘进耳际,就是她那把清脆圆润、带点娇媚的嗓音,完全掳获了我的注意力。

    她在剧中的名字是萝拉──奇怪香港女生用洋名?这只是她英文名字的译音。事后,我知道她的真正名字叫凌采──凌驾于云采之上的女孩。

    她是一个平凡的女生。应该说,平时在学校里的她是平凡的,可是,一踏上舞台,她即蜕变成一枚亮丽的珍珠、一颗耀眼的明星。虽然也是穿著平时的校服,可是,她的演出就是与别不同,举手投足饶富韵味,略微夸张的动作很传神,读对白咬字清晰、俐落,走位精确,表情生动,脸上常挂着的甜美微笑,更是动人心弦,我终被她深深吸引住了。

    凌采虽然没有什么华衣美服去衬托她的演出,可是她的校服装扮,却更使她耀目。她的身材高瘦,在天蓝色的水手装校服包裹下,显现出婀娜多姿的体态,她的胸部挺秀,撑起了校服的上围,双腿柔美修长,白袜显得纯洁,她的身高至少有一米七,外形很Sharp。

    她不仅身材健美,还拥有一张娇稚姣好的脸蛋,皮肤很白。我想,她天生属于舞台,属于吸引人视线的那种女生,只不过平常在学校里被埋没了,被隐藏了,也许,她应该去当明星,不要浪费了天赋的本钱和才华。

    凌采是剧中的女主角,事后,她的演出得到了普遍肯定,不少男生都惊觉,学校里原来有此等漂亮女生,一下子都有了目标,有了希冀。而我,就更是把她视为我的偶像,开始积极追寻她的芳踪。我想马上加入话剧社,可惜已过了报名时限,唯有多等一年,待下个学年再参加。

    每天,我都不自觉地跟踪着她的身影,她念三乙班,比我大一年,而且比我高十四公分,不过这些都不是问题,我认为最要紧的是和她有缘,或者,我可以尝试送花?又或者老是在她面前出现,好给她留下印象?还是,我应该尽量在她面前露一手,以吸引她的注意?

    没错,这也许是一个好办法,就让我把我最厉害的本事,在她面前发挥出来。

    日子悄悄地滑过去,我终于跟她有了接触,有了话题,都是我自己制造的机会。那次,凌采在校园里丢了东西,我趋前替她拾回,她说声「谢谢」,然后,我便打蛇随棍上地向她搭讪,更赞美她话剧演得好。她向我微笑,就像姐姐向弟弟微笑一样,她跟我说起话来,那时她比我高十四公分,也比我大一年,但我并不介意,假如可以成就一段姊弟恋,我完全不介怀这些缺憾,只要两个人真心相爱,哪怕再大的缺憾也会变成缺憾美,就像王祖蓝和李亚男一样,爱可以冲破一切障碍。

    不知道凌采会介意否?介意我的身高?介意我的年龄?但我绝对不会退缩,我是真心喜欢她的,就让我努力突破这两项障碍吧──我喜欢参加障碍赛。

    下星期是班际篮球比赛,就让我好好展露一下本领,让凌采对我另眼相看。

    2

    今天,是班际篮球赛的决赛,我们中二级由甲班对丙班,之前已进行了淘汰赛,结果由我们两班进入决赛,争夺中二级班际冠军的殊荣。

    之前的两场比赛,我都有份出场,虽然长得比较矮小,但我的三分球准,所以在班中成为了正选。老实说,中二级班际篮球赛的水平并不是很高,没有校队成员,球员普遍都抱着玩玩的心态。因此,能拿超过四十分,已算是很不错的纪录。

    之前的两场比场,我每场都攻入超过十分,其中有三球是三分球,每当听到皮球擦过网窝的声音,我便感觉兴奋莫名,场内的叫嚣声和喝采声,使我陶醉。单论投篮的技术,我已可以说是炉火纯青,只不过身高不及其他人,才不能进入校队,有朝一日,当我身体长高了,一定能够成为校队一员,更要成为必然正选,向那些曾经看不起我的人,吐出一口乌气。

    既然我有实力做校队成员,那么,在班里自然是高一班的了,以正选射手后卫的身份出赛,我的位置和我偶像米高.佐顿是一样的,可能,我也拥有跟他一样的才能,这种才能是天生的,后天的努力当然也很重要,但我认为七分靠先天,三分靠后天,假如你先天不足,后天再作多少努力,也是枉然。

    今天,就让我把我的球技,彻底展现在同学们面前,特别是那些看不起我的校队成员──我曾经申请加入校队,但给他们拒诸门外,大部分人我都认识,在篮球社里见过,他们虽然人高,但技术并不怎么样。

    午饭的时候,我跟凌采见了面,邀请她放学后到操场看我比赛。我真的很想她来,但又怕她不来。

    当时,她只说了声:「到时再算。」是个模棱两可的答案,她对我总是这样,尽管已跟她认识半年有多,可她依然对我客客气气,有些见外。我感觉到,凌采对我的态度是暧昧不明、若即若离的,可能她觉得我矮,不想与我交往吧。纵使我对她采取主动,然而她始终接受不了我,过不了这个心理关口──不希望男朋友矮过自己,好想小鸟依人地偎着他。或许,这种向来有之的传统观念,很难说突破就能突破吧。即使两人再恩爱,在世人眼中,不登对就是不登对,就算再爱,也逃避不了其他人的眼光,躲不过根深柢固的世俗观念,最后被迫分手。

    凌采对我的看法,可能就是基于以上种种,她并不讨厌我,可能还满喜欢我的,但就是碍于身高,她不能接受我。

    之前的篮球比赛,我都有邀她出席,可她一次都没来。

    ***

    在篮球场上,我们班跟丙班正式展开比赛。两队球员的平均身高都不是很高,也许仍然是低年级的关系,无论技术或身高都未见达标,果然只是抱着玩玩的心态啊。

    但我却是很认真的,不管凌采有没有来,我都要倾尽全力争胜。

    话是这么说,可是,我总不由自主地瞥向场边的观众,见不到她,我的心陡地沉了半截。她果然是没有来,她不会来了,不会来看我比赛了。

    「砰」的一声巨响,我感到脸上一阵撕心裂肺的剧痛,头晕眼花,金星乱迸,颓然跌倒在地上,我在发白日梦的时候,被篮球兜口兜面地打中,晕得一阵阵……

    队友们围了上来,我感觉一条白色的校服裙在面前轻飘,一双柔软的手轻轻地触抚着我的两颊。

    「你点呀?」

    我睁大了眼睛,是凌采!

    「不,没什么!」我霍地跳起身,「我没事!没事没事没事!」

    然后,比赛继续。我用双手搓了搓脸颊,感觉精神百倍,内心振奋。凌采来了,她终于来了!要好好在她面前露上一手,不要只窝囊地倒在地上。

    但事后回想起来,凌采对我的温柔,也许只是出于姊姊对小弟弟的看顾,并非出于对异性产生的特殊感情。那时候她看到受伤的我,一种照顾弱小的情绪包围了她,也可能是一种女孩子天生的母性吧。凌采对我的,只份属姊弟之情。

    无论如何,那天我特别亢奋,在比赛中投进了四个三分球,真的可以跟「三井寿」媲美了。结果,我们班胜出,拿下了班际冠军。

    这件事亦是我在中学生涯当中,其中一个颇堪回味的片段。得奖固然开心,得到凌采来捧场,更在她面前威风八面,那种英雄感和满足感,乐得我三天三夜睡不着觉,实在是令人回味无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