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几天的生活几乎是这一天的复制,同样是每天半夜都有人从华云宾馆和周围的几个宾馆里出去,然后到早上天快亮的时候回来,只是出去的人数较第一天时就要多很多了。
今天下午,常远像前几天一样去约着刘晓晓去吃饭,他举起手刚想敲门,忽然听到门里面传出了男人的声音。常远知道似乎要有什么事情发生了,于是乎一侧身低头,装作捡东西的样子,实则竖起耳朵仔细听了起来。
“首领,他们已经杀了咱们七个人了,老板的意思要和他们来次大的。”男人如是说道。
接着,刘晓晓的声音便是传了出来“老板这是胡闹,他不明白你还不明白么,对手的实力是咱们可以比拟的么?他们就算是一个小分队也和咱们整体杀手组可以做到势均力敌,甚至还高于我们,跟他们斗,不是找死么?”
“可是首领,这是老板的意思啊。你们只有无条件的服从。”男人有些无奈但还是这样对刘晓晓说到。
“哎。烈焰这次恐怕要灭在这个糊涂虫的手里了。”刘晓晓显然话语中带着悲情。要说烈焰杀手组,便是自己的父亲建立的。因为父亲的关系,自己也是从小接受着杀手的训练,因为有着过人的天赋与超凡的毅力,她迅速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杀手。
但是当初建立杀手组时的资金,是由一个计算机软件商提供的,当这个人发现了刘晓晓的过人能力后,作出了一个决定,就是让刘晓晓接替他父亲的位置,做烈焰的首领。当然,刘晓晓的父亲不会说什么,只是为自己的女儿而骄傲。
但是因为刘晓晓的天赋惊人,老板害怕控制不了烈焰,于是秘密的将刘父软禁到一个隐秘的地方,以此来控制刘晓晓,进而控制烈焰。但是这个老板用人也许可以,但是指挥就差远了,他的很多决策让刘晓晓十分头疼,但是毕竟父亲还在他的手上,刘晓晓又不得不听。
“不过首领,您也别太生气,虽然他们很强大,但是这一次毕竟只来了一个小分队,咱们还有赢的希望,而且据咱们的情报部门反映,他们的老大也来了,如果干掉他们的老大,那咱们就赚了啊。”男子现在只能如此安慰刘晓晓道。
“哎,还能怎么办呢?就只能一下了,你去安排一下吧,我累了,让我静静。”刘晓晓如是说。
常远知道他们对话结束了,便一个闪身躲进了拐弯处。不一会儿,便看见一个身着西服的硬汉从刘晓晓的房里走出来。
等到男子走远后,常远便再次回到自己的房里,他要想一下下一步的策略。现在已经很明白了,刘晓晓就应该是烈焰杀手组的首领,其他烈焰组的成员分布在周围的各个酒店,几乎所有的烈焰成员都已经到齐了。
而十爵士一伙来了一个小分队,人数与烈焰组人数相当,而且十爵士本人很有可能就在白城市。
开展时间,常远估计就是凌晨。他心想着,到时候只要监视好刘晓晓就行,只要她在自己的眼皮底下,这两伙人就跑不了。而今晚,便是自己出动的最佳时间。
缕好了这一切思绪,常远便再次来到刘晓晓的房门前,伸手敲响了她的门:“晓晓,吃饭去了,走啊。”
“进来吧,我补一下妆咱们就走。”刘晓晓打开了门,因为常远这几天也算是和她挺熟悉了,所以她对常远并不见外。
常远可以看出,刘晓晓的妆似乎比以前更浓了一点,显然是为了遮盖长期熬夜所产生的黑眼圈。常远此时心里倒是有些怜悯,一个女孩子,本应在闺房里嬉戏玩耍,或者正拉着男朋友逛超市看电影的年龄,而刘晓晓却是这么操心劳累。哎,也许这就是她的命吧。
刘晓晓的妆很快就画好了,看见常远叹了口气,也有些疑惑。
“干嘛叹气啊?”
“想家了呗。”常远微微一笑,显得是那么阳光帅气。当然,他不能和刘晓晓说实话,因为刘晓晓毕竟还是自己的敌人,这点儿轻重常远还是懂的。
刘晓晓自然相信常远的话,因为在她眼里,常远是一个非常合格的大学生,白天上课,没事去图书馆,除了学习之外,就是一起打篮球,这种开朗的性格很多次都让她着迷。但是刘晓晓明白,也许,自己一辈子都和常远这种生活是平行线,自己的职业决定了两人一定不会相交。
两人走到一家饭馆,还是像以前一样吃饭结账。但是今天出来的貌似早了一些,此时的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常远于是看了看手机,才七点多。
“咱们去酒吧怎么样?”常远建议道。一来他的确没有去过酒吧这种地方,来见识见识;二来酒吧往往是小道消息的滋生地,在这里往往会获得很多有用的情报。常远心想着反正刘晓晓是杀手,肯定不会被欺负,所以没必要担心什么,别说自己会出手,就算他自己来这里那些小混混儿,又能拿她怎样。
刘晓晓本来是不想去的,说实话对于晚上的火拼她心里一点儿信心都没有,她本想回去准备一下的,可是常远邀请自己,她又实在不好拒绝。
白城汽车站周围的酒吧不在少数,虽然较之市中心的那些连锁酒吧在档次上差了些,但是人气与疯狂程度却比城里更甚。这当然是由于这里独特的社会环境造成的了。地痞流氓在这里喝酒狂欢,各种家禽也在这里接客,赌徒在这里赌……反正狼烟滚滚的,好不热闹。
两人进入酒吧之后,立即引起了大多数人的关注,常远文质彬彬的气质,搭配上刘晓晓火辣高挑的身材,让在场的人艳羡不已。那些小混混儿更是像狼一样吼了起来。
常远两人自然不会去理会这些人的眼光,径直走向了吧台,因为这里的面积较别的地方小了些,跳舞什么的跳不开,所以反而显得稍微安静一点,不像别的地方那么喧闹。
“两位喝点什么?”问话的一个中年人,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看起来也是温文尔雅的样子。
“我来一瓶啤酒吧,给这位小姐来一杯橙汁吧。”常远看了一眼刘晓晓,得到刘晓晓的默许后如是说道。常远虽然真的是第一次来酒吧,但是他看电视的时候早就知道酒吧是怎么回事了,所以他来了并没有感到生疏。
“好的,请您稍等。”说完,中年人就去给常远和刘晓晓拿饮品去了。常远看中年人的背影,并不觉得他是个普通的酒保,可能是这家店的老板吧,常远想着,并没有太在意。
因为都是现成的饮品,不需要调酒师再调,所以很快常远点的东西便端过来了。
正在常远和刘晓晓坐在吧台边上,一边喝酒一边开玩笑的时候,耳边便又传来了不和谐的声音,常远暗暗一笑,想着红颜祸水红颜祸水,只要自己身边有漂亮女孩,似乎总要招来点事。
“小妞儿,身材不错么?前凸后翘的。有对象么?看哥们儿怎么样?”混混儿不是没看到常远,而是故意把常远给忽略掉了,在他眼里常远就是个大学生,求饶还来不及呢,哪敢说话。
常远自然不会惯着他,颠了颠了一半的啤酒,头也没抬的说道:“你瞎啊,这么大的一人坐在她的身边都没看到。”
“哟呵,原来这里还有人啊?在哪呢?我怎么没看见。”说着就向常远的脸上摸去,满脸一副欠揍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