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玩在一起的人,这是我在童年时对朋友的定义。如今成人,又加了一条定义:永远不会忘记的人。在湿雨江南的那段日子,有很多能玩到一起的孩子,真正记住的没多少。记住的那些,比如陈佳、刘伟健就算是我的朋友了。
湿雨的江南,我们身在异乡,注定所有的朋友有一天会永不相见。硬是要自我安慰的话,想想异乡的生活也有好处,我们知道许多友情在过了特定的阶段之后冷寂下去,这是友情寿终正寝。相比之下,异乡的友情因返回故里被硬生生截断,遗留在记忆中的美好反而会弥足珍贵。
大概正是这样的原因,虽然一晃二十年,每次想起陈佳,还是会发自内心地珍视我们短暂的友情。正是因为无论陈佳在哪里,从未挪走在我心中的位置,所以对曹丽这种鹊巢鸠占的行为厌恶。
我们知道,人的第一印象很重要。要改变第一印象有许多困难,而且需比较长的一段时间。那些日子,我和曹丽的关系正是围绕着这个通俗易懂的道理展开的。
我和曹丽第一次正面接触是在暑假最初,我已经完全记不得是进入暑假的第二、第三,亦或第四、第五天。那天雨下得不小,这点我清晰记得,我还记得那天见曹丽依然是嵌在江南湿气中的浮肿的脸。那张脸下的整个身体坐在门前阳台上。
雨声裹着我的听觉,风偶尔插进来。在风雨的天气里,雨打湿整个阳台,直打到窗台底下。那天下午,我一个人在家里看电视,把看过的漫画书又翻了两遍。我本来不用喝冷水,也不用吃一只熟过头的桃子,这样的话我的肚子就不会像有什么在里面骨碌碌翻滚似的难受了。
刚开始感觉不对劲,还能坚持一个小时上一次厕所。紧接着半个小时,一刻钟。肚子倒不是很疼,雨打在身上也不是很难受。就是曹丽如同拦路虎,挡着来去的路。我向西上厕所,她面朝着我,向东回家,她又面朝着我。她这架势,无疑是来也等我,去也等我。她这架势,无疑是有什么话对我说。
果然倒数第二次上完厕所,她问我:“你是吃坏肚子了吗?”
由于我之前说过,第一次见面把我吓了一跳和占了陈佳的住处两个原因,我对她没什么好感,不愿搭理她。她坐的位置每次缩腿,我才能过去。这次她没有让道的意思,瞧她的架势,不与她说话就不让我过去。
我讨厌她这架势,没好气地敷衍:“没事。”
“那天你们不该做那样的游戏,很危险。”她竟把过去的事翻出来,那事本就造成我讨厌她,这么一来,不是让我更讨厌她吗?
“我知道,”我说,“我也不喜欢那样的游戏,估计不会有下次了。”
“那些是你朋友吗?”
“我点头。”
“有朋友真好,我连一个朋友都没有。”说完,浮肿的脸挤成苦涩一笑。
“你才刚来,当然没有朋友,时间长了会有。”
我看不出她是特意,还是不经意缩回腿去,总之只要让开一条道,半句多余的话都不跟她啰嗦,一溜回屋去了。最后一次上厕所,她已不在那儿,只剩下一张板凳。我记得,这张板凳陈佳失踪前常坐上面,现在它已被陌生,令人讨厌的气息萦绕,虽然它此刻被雨打湿,但雨盖不住那层气息。
吃过晚饭,雨始终未停。江南的雨总是这样,我已经习惯了。一旦下起头,就别指望很快结束。母亲知道我拉肚子,特地去二楼同在螺丝厂的女工讨了药让我服下。虽然没什么大碍,但体弱气虚,早早上床睡下。
到大约院子里挨家挨户都吃过晚饭,忽然听见叽叽喳喳的吵闹声渗透雨帘。父亲不顾雨大,到阳台上看热闹。刚出去一小会就返回屋里,用发现大秘密似的语气说:“像是郑老头。”
父亲去看热闹,其他许多人也去,虽然雨大,但浇不灭看热闹的热情。过去一看就知道,确实是郑老头,而且是他挑起的事端。
父亲的劝慰没起多大作用,回家在床上想,越想越不对劲,推翻原本认同的道理,简单来说就是这么回事。一夜之间回到原来想法的郑大爷心情急切,可以从两方面理解:他不愿好不容易坚定的想法被类似于我父亲的那些话蛊惑;早点让大家把事情弄清楚就不用受思想上翻来覆去的罪了。
住在朝东一楼的郑秋红因同情心强烈指责郑大爷最凶,郑大爷实施计划找她下手最合适。据赵秋红回忆,那天她和过去几年一样,一个人在家,吃完饭倚着灶台洗碗。她听到了敲门声,从没听过这么激烈的敲门声,以为是地震。不论敲门还是地震总要去开门,前一种把客人迎进来,后一种为逃生。
一开门,她意识到雨实在太大,雨大容易出现幻觉。站在门口,脸型和她死去的丈夫有几分相似的郑大爷,让她误以为是丈夫灵魂的回归。郑大爷被雨淋得实在厉害,门刚开,他就一步跨入。灯光还原他本身的形象,赵秋红一眼认出,破口大骂:“混蛋,你想吓死我。”
郑大爷不在乎别人骂他混蛋,“混蛋”一词在他看来不值一提,他说:“我不和你吵架,只想弄清一件事。”
赵秋红的脾气没有因此平息下去:“弄清什么事?”
“你责怪我传递不失消息,其实不是那么回事。”
“你在说什么?”赵秋红压根没听明白。
“陈天同的事,你怪我怪得最凶。”看样子赵秋红本来已经忘了这事,郑大爷一说才又想起,同时想起的还有愤怒:“本来就是,那种场合你能说那样的话吗?等于挖个坑让陈天同跳下去。”
郑大爷抬高了嗓门:“我说过这话不是我先说的,我说这话有缘故,你要再随便怪我,我就给你颜色看。”
赵秋红说:“你讲不讲理,不是我一个人这么说,大家都这么说。”
父亲听到叽叽喳喳的吵闹时,他们的矛盾正上演到这里。赵秋红天生嗓门大,郑大爷故意放开声音迎合她。他的目的在那时已经非常明确,他要把大院里尽量多的人引来,便于实施下一步计划。
这场大雨意味着不能站在室外,意味着就算站在阳台底下也会被打得浑身湿透。看热闹的都是湿漉漉的人,那么多湿漉漉的人郑大爷喜闻乐见。意识到时机成熟,把声音放得更开,盖过雨和嘈杂的人声,他响亮的嗓门在这雨夜的大院成为一枝独秀:“贯湖河里孩子尸体的话,不是我说的,是曹丽,三楼新搬来的租客,住在原来陈家父女屋里的那个曹丽,我们去找她当面对质。”
他一口气,把曹丽交代得很清楚,把接下来去干什么交代得更清楚,好像错过这口气再也没机会。自然而然,使我想到人在死前的遗言。估计当时赵秋红肯定后悔莫及,就算不为过度的同情心后悔,也为啰嗦后悔。许多人都责怪郑大爷,但就是因为她啰嗦,比别人多责怪几句,被钻了牛角尖的郑大爷抓作典型。
赵秋红一步也不愿踏出家门,外面滂沱大雨她已经眼见为实。她害怕变成落汤鸡,不知道为什么,这世上有更多的女人比男人害怕变成落汤鸡。但是没办法,她只能随郑大爷去,她能读懂他脸上的固执,比她当初责怪他时更固执。赵秋红因而落了下风。
关于这次事件的前半段,我道听途说。从父亲那听到一些,郑秋红常在共同场回忆,包括其他人的三言两语全部汇总在一起,组成以上叙述。后半段描述起来就容易多了,因为都是我亲眼所见。
当时我站在门边,双手握住门框倚着,头伸到门外,上半个身体因而斜着。我是从床上抽出身来的。母亲说:“你怎么不休息?不想让身体好起来吗?”
我对雨中的喧闹充满热情,随口应道:“已经好了。”
母亲一副严厉,我正如母亲了解儿子一样了解母亲,每当有特别的事发生,她总能对我的好奇心网开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