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翠小说 > 玄幻小说 > 狼人陈玄风 > 第四十七章 梦里踏歌知多少
    无垠沙海,是大陆中部分割东西南世界的巨大沙漠,面积超过半兽人荒原和日不落山脉的总和,气候恶劣,黄沙漫天,自古以来就是让人望而却步的地方。//www、QВ5.coМ\不过和真正无法生存的半兽人荒原相比,无垠沙海却拥有着许多大大小小的生命绿洲,使得这里依然生存了无数部落,甚至构成了庞大的国家。而沙漠国家的概念和其他地方不同,这里没有任何需要守卫的国境线,理论上讲,你可以大摇大摆地穿越整个沙漠,没有任何人会拦阻你,只要,你不想染指绿洲和水源。沙漠的子民从不认为沙漠是属于他们的,他们守卫的,只是维护生存的绿洲和水源而已。

    严酷的生存环境,让沙漠的孩子天生就剽悍武勇,为了生存,他们不断进行战斗,争夺属于自己的生存空间。同时为了赚钱,他们也会离开沙漠,以佣兵的身份加入到各国的军队当中,参与战争,靠着佣金和战利品维持家乡亲人的生活。这些优秀的沙漠轻骑兵不仅擅长弯刀和弓箭,而且吃苦耐劳,奋不顾身,是军队里最受欢迎的成员。四百年前的人类立国战争之中,沙漠佣兵作为人类军团的一员,和兽人的狼骑兵展开了无数大小战役,牺牲的战士数不胜数,为人类的胜利立下了汗马功劳。

    辉煌战役之后,佣兵国度以无垠沙海为中心建立起来,从战场归来的沙漠子孙,立志要建立一个用佣兵的自由和勇敢精神维系的国度。然而残酷的现实,教给了这些热血佣兵以国家的概念,军队、法律、和政权才是国家的基础,首次建国的人类佣兵们终于发现他们心目中的国家根本就是空中楼阁,层出不穷的叛乱和割据,在这里不断发生,很多佣兵最终变成了可耻的强盗,七大国度之一的佣兵国度也终于土崩瓦解,被光明圣殿领导的神圣国度所吞并。直到后来神圣国度也因为教皇被刺而分崩离析,在沙漠上才再次崛起了传奇的英雄——“佣兵王”里休,他统合各个部族,建立合理的制度,融合部落和国家的组织于一体,靠向其他国家输送佣兵为收入,终于建立起来了一个属于无垠沙海的国家。

    不过“佣兵王”的手段远远不只如此,当大陆上烽火遍地,无数势力竞相争夺“神圣国度”解体之后遗留下来的利益的时候,里休悄悄控制着佣兵们的流向,影响左右着大陆争霸的进程,尽管这种影响远远不是决定性的,但是聚沙成塔,也大大拖延了大陆重新安定的时间,更阻止了一家独大的情况出现,等到各国重新安定下来,将目光再次投降沙漠的时候,才发现一座雄伟无比的坚城已经矗立在南北交通动脉必经的“沉星谷”之前,彻底占据了这条大陆最富有的商路,在几十次攻略不果的情况下,各国不得不承认了佣兵帝国对于南北动脉的所有权,而“佣兵王”的睿智和“不落要塞碎星渊”的名声,也成为了史诗中的篇章。

    世事变幻无常,即使是如何强大的国家也难以长存,当年的佣兵帝国已经再次分裂,盘踞在“碎星渊”的国家虽然依旧称作佣兵帝国,却已经没有多少国民以佣兵为职业了,南北动脉的巨大利润养活了无数本地贵族和富商,只有外来人才会用性命却博取金钱,成为佣兵。倒是依旧生活在沙漠之中的库塔部落联盟,依然有无数贫穷子弟踏上了佣兵之路。

    茫茫大漠,蕴涵无限危险,但是对于有经验的人来说,就如老船长面对大海一样,穿梭自如。何况数百来,来往不断的旅人商客已经踏出了几条安全畅通的商路,就算沙漠变化无穷,只要有向导指引,就不会有事。

    为了前往佣兵帝国的首都“碎星渊”,我带着金萝纱向着沙漠前进沙漠,受到通缉的我们,因为冰风飞行能力的帮助,行踪飘忽不定,在法辛王国之中,只是受到了几次小规模的攻击,都被我一一化解,只有冲出边境的时候,受到了边境巡逻军的阻击,明显是受到王国某些高层的指挥,使我不得不再次大开杀戒,将数百命边防军斩杀一空,才脱身离开。

    数日之后,我们来到了佣兵帝国边境的一座叫做砂眼的小镇。这里是进出沙漠的,各种旅行工具、脚力牲畜,以及佣兵向导都可以在这里获得,所以相当繁荣。本来沙漠旅行,加入大型商队是最安全合理的方式,但是我们属于被通缉追杀的人物,自然没有大型商队肯于接受,好在这里民风剽悍野蛮,自然有无数亡命之徒愿意高价为各种棘手人物服务,只要我能付得起佣金,自己雇佣向导绝对没有问题。

    我抱着金萝纱走进一间酒馆,坐在吧台旁边要了一杯麦酒,准备打听向导的消息,金萝纱对那大杯的麦酒十分好奇,总想试一试,我连忙又点了一倍昂贵的酸甜沙棘枣果汁,让她慢慢品尝,才算引开小丫头的注意力。

    “老板,我想要去碎星渊,单独去,有没有老练的向导介绍一下?”

    “单独进入沙漠吗?本来我们这里有不少向导可以接这种工作的,不过前一段,那个什么探索遗迹的人物引来了不少佣兵,大多数向导都被他们雇佣走了,到现在也没有回来,其他的向导多半有熟悉的商团,也不太容易……”胖胖的老板边想边说。

    “嘭——”一只大号酒杯重重落在吧台上,打断了老板的话,“想要向导吗,找我沙漠第一领路人巴林就对了,我从六岁就穿梭在沙漠里,至今二十多年,什么沙暴,流沙,魔兽和强盗都了解得清清楚楚,只要由我保护你们,整个沙漠就像你们家里一样。”

    插话的巴林是一个高大的青年,皮肤黝黑,面容是典型的沙漠种族的相貌,一脸络腮胡子,全身肌肉发达,透露出旺盛的精力。身上穿的是有些破旧的黑袍和皮甲,腰间挂着两柄弯月刀,从刀柄磨损的程度来看,应该是使用很久的兵器了。

    “你叫巴林,你不是没到二十岁吗?怎么就在沙漠里混了二十多年了?”我转头问道。

    “什么?你怎么知道的?”那个巴林一脸惊讶地问道。

    “猜的,不过你不是承认了吗?”我微微一笑。

    “哈哈哈哈————”周围刚才被巴林吸引过来目光的酒客爆发出一片笑声,看来了解这个巴林老底的人并不少。

    我自然不认识这个家伙,不过毕竟前世在蒙古大漠生活了多年,了解大漠子民的生活形态。从这个巴林的打扮举止来看,他从小出入大漠应该是真的,可是如果真的在沙漠里呆了二十多年,他的相貌皮肤体魄绝对不会是这样年轻有活力,所以随口一猜,就让他露出破绽。

    “不管你几岁也好,我现在确实需要一个向导,送我们去碎星渊,佣金五个金币,先付两个,物资五个金币,你负责购买,没有问题吧?”我不管巴林的尴尬,直接说出我的条件。只要巴林真的是熟悉沙漠的向导,其他的我也不太在乎,反正去碎星渊的路并没有什么特别危险的地方,只是害怕迷路而已,至于巴林会打什么不好的主意,我也全然无惧。

    “有问题,当然有问题,我的佣金是二十个金币,怎么可以用普通向导的价钱来敷衍我。”

    “哦?你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吗?”我饶有兴趣地问道。

    “难道你没有看出来吗?我是一名青铜武士,我可以为你提供保护,让你在那些沙盗和魔兽地手中安全逃脱,象我这样的保镖,价钱从来都在十五个金币的水平上,加上向导的佣金,当然就是二十个金币了。”巴林拍拍自己地弯月刀,理所当然地说道。

    “叔叔,青铜武士好弱哦。”金萝纱从我怀里探出头来,小声说道。她自然不懂得武士力量地高下,只是以前星盾商会地普通武士也是青铜级别的,这一路上又见到我轻易横扫无数白银黄金武士,虽然我有意避免她看到血腥场面,但是这聪明的小丫头还是明白了力量之间的差距。也不知是幸运或者不幸,似乎由于她年纪还小,尚无基本常识和是非观,这一路竟然也渐渐适应了我的杀戮行为,再无害怕的样子。

    “什么?青铜武士很弱?白毛小子,就让我来领教领教你的强大力量吧!”巴林大喝一声,伸手向我抓来。金萝纱的声音虽小,却也被耳目灵敏的巴林听到了,千辛万苦才取得青铜武士资格的他,自然不甘受到侮辱,又不能和一个小孩子计较,只好把怒气发泄在我身上,顺便也让我这个雇主感受一下他这位保镖的力量。

    “力量?给我飞吧。”我之所以不用九阴白骨爪,主要是它出手五个血洞的特色实在太明显了,不过不用它杀人并不影响它作为擒拿手的效果,我反手擒拿巴林的手腕,一拧一甩,就将沙漠青年那百多斤的身体甩出了酒馆大门。

    “嗷嗷~~再来!”欺软怕硬不是沙漠佣兵的性格,越挫越勇才是他们的精神,转眼之间,巴林就再次杀入酒馆,手舞两把弯月刀,大呼邀战。沙漠的风俗明显接近兽人联盟,旁边的酒客一看有打架,立刻熟练地清理出一块场地,让我们方便动手。

    可惜这片场地注定是多余的了,我在巴林冲来的时候,已经消失在坐位上,紧接着出现在巴林身边,在他没有反应的时候,用手拍飞了他的双刀,再一脚踢飞出去。

    不过,我也不得不赞叹这个巴林的战意和坚韧斗志,在反复被我打飞的情况之下,依然坚定地战斗了七次,才无力地倒在了地上。周围地看客们纷纷开始鼓掌叫好,不只为我的战力,也为了巴林的勇敢。

    就在这时,一件我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金萝纱忽然跑到巴林身边,两只小手对着巴林虚张,口中唱起了奇妙的圣歌,稚嫩的声音清脆悦耳,晃若天籁降临,让整个酒馆都安静了下来。随着歌声响起,点点滴滴的细碎星屑闪亮着纯白的光晕,从金萝纱手中降落在巴林的身上,转瞬融入沙漠青年体内,在众人的目光里,巴林那鼻青脸肿的伤势,象被一只神秘的手抹去一样,飞快地回复了平时地样子,巴林没等到歌声结束,就已经一挺身坐了起来。

    我不管那个巴林如何,一把将金萝纱抱起来,紧张地询问她地状况。

    “金萝纱,你怎么样了,有没有什么不舒服?”方才金萝纱使用的法术我自然见过,就是光明神的初级神术“治愈光华”,在枫丹白露的时候就见白兰苓使用过,只是一来白兰苓当日使用的时候,用的是光明祷言,二来效果也远远没有金萝纱此刻使用的有效,这不得不让我想起了一个可怕的可能————神官萨满和魔法师都可以燃烧自己的生命力补充精神力的不足,而由生命力发动的魔法神术往往会比正常的情况更强大。

    不过我用自己半吊子的医术又是诊脉又是望气,却没有发现金萝纱有什么生命流失的状况或者灰败的神色,可惜我的九阴真气并非依照内家法门修炼而来,没办法自如操纵,这个世界的人类的经脉也有别于前世,否则我只要内力在金萝纱体内探测,就会确认究竟有没有事情。

    “叔叔,金萝纱没事啊,你怎么了?”金萝纱一脸天真地问道。

    “没事吗?那你刚才的神术是怎么发出来的?”

    “神术是什么?金萝纱不知道啊。”

    “就是那首歌,还有那些光粒,你怎么学到的?”

    “好听的歌吗?是发带里的姐姐教给金萝纱的,她说那首歌可以让人不再痛痛哦,好灵的。”说着金萝纱解下头上的堇色发带,递到我面前。

    这条发带我自然认识,事实上,它是我给金萝纱的饰物,本来是被“战圣”雷门斩杀的圣杯骑士西德的遗物之一,附带奇怪的光明波动,被雷门认为是西德的情人的信物而转交给我。前几日金萝纱的发带损坏,我才顺手将这条发带给她扎上。仔细问过金萝纱,才大致知道,系上这条发带之后,金萝纱每晚睡觉的时候,都会梦到一名美丽的女子在歌唱,更将拥有奇特能力的歌声教给了金萝纱,而今天金萝纱看到有人受伤,就跑出来试验了一下。

    “咦?竟然有这等怪事。”我自然还不能完全放心,运起移魂**,向金萝纱眼中看去。即使不进行慑魂,这种目光也可以看出对方的精神修为大致如何,前些天我还用移魂**让金萝纱忘却一些悲伤的记忆,仅仅几天时间,她的精神力竟然已经提升了三倍左右,尽管总量依然微乎其微,但是这种提升的势头却已经显露了神官或者法师的天赋。

    “看来,咱们家的小丫头也是了不得的天才啊。”我终于感叹起来。

    “师父,请你收下我作弟子吧!”

    某个被我遗忘的沙漠青年忽然跳起来跪倒在我面前,大声说道。

    “我理你这白痴才有鬼。”

    最新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