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翠小说 > 都市小说 > 浪逐桃花 > 不在乎私生活泛滥
    回到家里,徐丽娜一头倒在床上,她感到浑身都疼,两条腿都硬了。还没具体干什么呢,就已经这个样子了。香果每天可怎么忍受了呢。这时,电话响了。这么晚了,会是谁呢?她马上想到了杜威,他已经走了两个多月了,只来过一次电话:说是那里特别不方便打电话,手机没信号不通,得走十多里的路到山下才能打;而这十几里的山路得走两三个小时。所以,徐丽娜只能告诉他如果没什么事的话,就别山上山下地来回折腾打这个电话了,一个月左右打一次跟家里报个平安就行。

    徐丽娜拿起电话“喂”了一声,对方没出声,显然是故意沉着。徐丽娜正在猜测着,对方突然用一种阴阳怪气的腔调说道:“三百方子,知道我是谁吗?”

    “青儿!”徐丽娜假装嗔怪道,“装神弄鬼的,干什么?”

    “你可真难找啊!我打了一天的电话了。你放假不在家好好呆着,去哪儿会情人了这么晚才回来?快招了吧,啊?”

    蓝青儿神秘兮兮的语调把徐丽娜弄得哭笑不得。

    “死丫头!我能去哪儿?去香果的酒店了。你这么急着找我,有什么好事呀?”徐丽娜嗔怒着说。

    “听你这口气,要是没好事,我就不能找你了?”

    “别跟我卖关子了!知道你根本没什么事。”

    “明天是周末,我休息,你过来吧,我要面授机宜。”蓝青儿咯咯笑着,“好了,这么晚了,不跟你聊了。明天见!”

    徐丽娜心想,这个青儿跟上大学的时候没什么两样,还是这样一惊一乍地没个正形。

    蓝青儿和徐丽娜是华夏师院的同学,两人都是外语系的佼佼者。徐丽娜是文艺部部长,她不仅学习努力,而且工作认真,是同学们心目中的偶像。蓝青儿是生活部部长,她有热情有活力,做事也有感召力,深得同学钦佩。她们两人都很漂亮,而徐丽娜更胜一筹,她不仅长得漂亮,而且具有魔鬼般的身材。

    那时,师院各系的男生加起来有三百人左右,又因为徐丽娜长得特像当时红极一时的日本影星松坂庆子。因此,他们给她起了个绰号“三百方子”。提起“三百方子”,整个师院没有不知道的。徐丽娜性格开朗,但给人的感觉傲气凌人。大多数男生对她只是敬而远之,而徐丽娜本人也确实没打算在师院处男朋友。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是那种比较成熟的男人,既要外表潇洒,又要有内涵,能够让她一见倾心,又能长久吸引她。【后来的孟浪就是属于她要求的这种梦中白马王子型,所以她才会不在乎孟浪的私生活泛滥,半自愿的做了他的情人】

    她心里很清楚,这种男人在师院没有。每天,除了上课,她的业余时间几乎全在图书馆。图书管理员郑伟和蓝青儿关系甚密。蓝青儿是个很新潮的女孩子,思想开放,行为超前。相比之下,徐丽娜就显得老土了。她属于那种典型的东方女性,观念非常保守。她生活在一个教师之家,父母、姐姐及嫂子都是教师。她从小接受的教育就非常严格而且正规。由于徐丽娜和蓝青儿两人的性格差异,导致在交友方面分歧很大。但最终为了维持友谊,她们采取“井水不犯河水”的原则:互不干涉。

    郑伟已经结婚生子,但这并不影响他和蓝青儿的关系。用蓝青儿自己的话说:她目前只是需要一个情人给她感官的快活而已。郑伟总是跟妻子说他要跟朋友在家玩牌,他的妻子就经常带着儿子回娘家去住。这样一来,郑伟也就经常可以把蓝青儿带回家去住。

    蓝青儿的父亲是W重庆汽车集团公司的行政董事长。蓝青儿毕业后直接转行进了集团,做文秘工作。【徐丽娜来重庆后两人就联系上了】她和郑伟的关系也自然结束了。可后来,蓝青儿却嫁给了郑伟的弟弟郑俞。蓝青儿是通过郑伟跟郑俞认识的。郑俞大学毕业后想进集团,因为集团是全国著名的龙头企业,工资待遇远远高于其他行业。

    于是,郑伟就求到了蓝青儿。在蓝青儿父亲的帮助下,郑俞被分到了集团企划部,正好跟蓝青儿所在的文秘科一个楼层。两人一来二去的成了恋人,以至于最终发展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

    当得知郑俞要娶的女孩子就是蓝青儿的时候,郑家坚决反对,尤其是郑老爷子。他警告郑俞:娶蓝青儿就别再回郑家,他们断绝父子关系。因为当初郑伟和蓝青儿的事,曾在师院闹得沸沸扬扬。那时,郑老爷子是师院中文系的教授,而且。郑伟的妻子还拿着蓝青儿的彩色照片去郑家大闹一场。【多年后郑伟和妻子离婚,恐怕也与这事有点关系。】哥俩同用一个女人,这不是乱了伦理吗?但最后,蓝青儿还是做了郑俞的新娘。之后不久,蓝青儿的表哥就把郑俞带出国了。

    郑俞走的时候,蓝青儿已经怀孕了,郑俞不同意要这个孩子,理由是蓝青儿一个人带孩子太辛苦。但蓝青儿却态度坚决,非要生下这个孩子不可。她之所以这么做,自然有她的道理。尽管郑俞的出国以及在国外的一切都要靠她的表哥,但她还是不太放心。她认为有了他的孩子,他们的婚姻就又多了一层保障。

    郑俞刚走的那段时间,蓝青儿的心情沮丧到了极点。她什么家务活都不会做,就连衣服都洗不干净。更主要的是,她一个人太寂寞了。她家庭条件优越,父母都是处级干部,就她这么一个孩子。她从小是保姆带大的,凡事都不用她操心,可谓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这种生长环境造就了她养尊处优我行我素自私自利的性格。

    她从来不知道为别人考虑,也不委屈自己的感觉。不高兴做的事,她就可以不做;高兴做的事谁也拦不住,只要她自己心里舒服。她上初一的时候,一次,父母都出差了,半夜醒来她突然想吃冰淇淋。于是,她就把保姆喊醒,说她想吃冰淇淋。保姆告诉她冰箱里已经没有了,明天一定给她买回来。可她却大声喊着,叫她马上下去买。当时,由于保姆正在发高烧,迷迷糊糊地就从楼上摔了下去,结果胳膊摔成了粉碎性骨折。事后,她非但没有自责,反而怪罪父母不应该用四十多岁的人给她当保姆。

    郑俞走后,蓝青儿本来可以去她妈家住,但她嫌父母唠叨,而且不自由。这种情况下,她便又想起了郑伟。于是,她就经常找郑伟。一对儿野鸳鸯旧情复燃,每次他们在一起缠绵的时候,郑伟就会不停地提醒她肚子里的孩子,问她是不是采取特殊的体位做爱。

    但蓝青儿做爱到最后的关键时刻只喜欢某一种姿势,她说只有用那一种姿势能带给她高朝,所以她不管肚子里会怎么样,也要坚持在最后的时刻用那种姿势。这时她总是不以为然地说:“如果真的掉了也没关系,你可以再替你弟弟给我“种”啊,反正怎么着都是你们郑家的后代。”

    蓝青儿的这个想法,郑伟挺赞成的,他丝毫也没觉得有什么对不起郑俞的。他倒觉得,蓝青儿本来就是他的。当初郑俞非要娶蓝青儿不可的时候,他已经把他跟蓝青儿之间的关系向他坦白了,可他不还是照样娶了嘛。既然郑俞不在乎这事,他也没必要在乎,总比姓欲强烈的蓝青儿熬不住的时候找别的男人强吧。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就在蓝青儿跟郑伟重温旧梦的那段时间,她参加了一次初中同学聚会。在那次聚会上,她见到了汪洋。汪洋是个很普通的男孩子,个头不高不矮,身体不胖不瘦,五官也很一般,不丑也不俊。但他性格温和,待人真诚。和蓝青儿同桌了三年,也是她的初恋情人。他们两家住的方向是一东一西,相距很远。但汪洋总是上学接她,放学送她。不用上学的时候,他们就一起看电影,滑冰,或者在街上闲逛。

    一次,在蓝青儿家里,他们在对彼此身体生理特征的好奇心驱使下偷吃了禁果。那时,已临近中考,汪洋的学习成绩本来就很一般,这下就更加一落千丈了。他的眼睛整天围着蓝青儿转,脑子里想的全是蓝青儿身上和他的身上不一样的地方。可蓝青儿却没受到任何影响,相反,她把跟汪洋的约会和做爱看做是学习累了的一种放松,【那个时候她就喜欢上了做爱】对此称之为“劳逸结合”。结果,蓝青儿顺利地升人重点高中,汪洋只好去了一所普通中学。

    不在同一所学校了,蓝青儿的态度也渐渐冷淡了,每次汪洋找她的时候,她总是推说功课太多,后来明确提出不希望被打扰。实际上,她在高中又跟另外一个男孩好上了。汪洋也渐渐地对她死心了。其实,他心里非常清楚,像蓝青儿这种性格的女孩子不可能死心塌地的跟着他,她永远都不可能属于他。但他心里始终没法忘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