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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晨三点,黑夜进入尾声,黎明尚未来临,夜店林立的某街道正是安静的时候,偶尔有几个摇摇晃晃的男男女女走过,留下一串调笑声。林菀松了松握着方向盘的双手,因为时间太久和过度紧张手指变得发白,她拿起旁边的听装啤酒狠狠灌了一口,放回去的时候正好看到一男一女搂抱着从某间酒吧走出来,那男人眼熟得即使化成灰她都认得出。两人又拥吻了好一阵才放开彼此,女人在原地等着,男人去取车。

    很好,林菀嘴角露出一丝残忍的笑容,启动车子,踩下油门,义无反顾的冲了过去……砰,撞击声,刹车声,女人刺耳的尖叫,回响在寂静的街道上空。透过挡风玻璃看到一个物体被高高抛起,然后重重落在眼前,霎时间,满眼所见都是鲜血,铺天盖地的红色,浓浓的血腥气让人反胃。隔着一层被血水染红了的玻璃,她看到一张走形的脸,五官破裂,血水从不同地方汩汩流出。那是她怨恨已久的人,可是当他生生的死在面前的时候,她只想尖叫,令人窒息的绝望,仿佛世界末日来临……

    “菀菀,醒醒。”

    从梦境挣扎出来的林菀睁开眼睛,看到了一张和梦里那人有些神似的脸孔,大惊失色的往后躲,可是身后是床头,她只能紧紧的贴着,无助的看着对方,满脸的惊恐。

    “做恶梦了?”陈劲焦急的问,伸手擦拭她额头上的汗水。

    林菀惊慌失措的摇头,然后又点头,陈劲把她搂到怀里,吻着她的发顶,轻声安慰:“不怕,我在,没事了。”

    他见过林菀很多面,绝望的,痛苦的,愤怒的,冷漠的,倔强的,还有今天才见识到的甜美,有的让他心动情动,有的让他头疼甚至暴怒,可是她没有一刻像现在这么脆弱,无助得让人心疼。他忽然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梦让她这么害怕,于是就问了出来:“梦到什么了,吓成这样?”

    怀里的人忽然一个激灵,陈劲一想这可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自己真笨,忙改口说:“好,不说了。梦都是反的,所以你梦到的那些也都是假的,知道吧?”似乎大人们都是这样安慰小孩子的,他也就如法炮制,虽然他从小就对此理论深表怀疑。

    “真的?”林菀居然眨巴着湿漉漉的大眼睛追问。

    “当然。”陈劲说完伸手拍拍她的后背,然后又像对待小猫一样从上至下捋了捋,他还真没这方面的经验,只希望人和动物某些感觉是想通的,果然,林菀像是很舒服似的朝他怀里缩了缩,他挺有成就感,搂得更紧了。

    怀里的人安安静静的依偎着他,前所未有的温顺,甚至是依赖,竟让他产生一种从未有过的陌生情绪,那是一种身为男人的骄傲。他抱过很多女人,当然多是□使然,他也从未怀疑过自己的强大,对于想保护的人更能做到无懈可击,时日一久就渐渐习惯甚至麻木了,可是此刻,他为自己能够给怀里的女人带来安全感而感到欣慰,深深的欣慰。

    “睡吧。”这样的姿势保持了很久之后,陈劲打了个哈欠,然后小心翼翼的搂着林菀躺下。

    因为是第一次搂着人入睡,陈劲睡得很不踏实,胳膊也又酸又麻的不舒服,不知道第几次醒来后,他打算把胳膊抽出来,结果发现怀里的女人居然还睁着眼睛,不禁吃惊的问:“你没睡?”

    “嗯,睡不着。”林菀一方面仍对刚才那个梦境心有余悸,另一方面,她也不习惯枕着别人的胳膊睡,男人的手臂僵硬得很,比松松软软的枕头可差远了,于是她试图离开以解放他的胳膊也解放自己的脖子,却被陈劲拉住不放,她只好说实话:“不舒服……”

    “习惯就好了。”陈劲稍微活动一下然后调整了个相对舒服点的姿势。

    “可是……”

    “都说了习惯就好了,我还难受呢。”陈劲有些不耐烦的打断她,过了会儿用另一只手把林菀的眼皮抹下来,带着倦意说:“睡吧,乖。”

    林菀依旧无法入睡,因为她的老毛病犯了,没有酒精的帮助只能彻夜失眠,她顺从的躺着闭着眼轻轻的呼吸,尽量不惊扰到陈劲。说心里话,刚才有那么一瞬间她是感动的,可意识到身边人的身份,那感动就立即烟消云散了。如果这个人知道她做了什么梦,恐怕把她暴打一顿都不解恨,说不定会弄死她永除后患。

    快天亮时林菀才睡着,等她醒来一看挂钟居然九点多了,吓得一骨碌爬起来,冲进卫生间草草的洗漱然后随便找了套衣服换上,一阵风似的跑到玄关处,正在穿鞋时身后传来一个声音:“不吃早饭了?”

    林菀惊愕的回头,她以为他早就去公司了,没想到他居然穿着家居服大摇大摆的从书房走出来。她边系鞋带边说:“迟到了,不吃了。”

    “先把饭吃了,我送你。”

    “不用……”林菀正要拒绝,一抬头看到他那抿着的嘴角,心说算了,大清早的别找晦气,跟他闹起来今天都不用上班了。

    于是她乖乖的换回拖鞋去餐厅,陈劲的声音又在后边响起:“先热热再吃。”她只好把牛奶放到微波炉里加热,等她匆匆忙忙的解决完早餐,陈劲已经西装革履的站在门口,冲她说:“走吧。”

    陈劲对于林菀既不自己开车也不要司机这种愚蠢无聊的坚持很无语,但也没强迫她,偶尔有事就让司机去接她,林菀也不拒绝,在一些细枝末节的事情上两人倒是很容易各自退让一步达成共识。

    到了出版社,林菀敷衍的说了句再见就下车了,陈劲没有立刻让司机开走,而是降下车窗看着她一路轻快的离去,她今天穿了件碎花衬衣,外面罩着米色针织衫,烟灰色牛仔裤,粉色帆布鞋,一副青春洋溢的扮相,走路时后脑勺的短发一飘一飘的,让人看了心情也跟着舒畅起来。看着她越来越远的背影,他忽然叫住她:“林菀。”

    等她回头一脸疑问的看他,他才意识到自己也没什么要说的,只好信口说道:“没事,晚上早点回去。”

    然看到她一脸的愤慨,随后冲他抬起右手,左手朝右手腕指了指,表盘在阳光下闪闪发光,那意思是她已经迟到了他居然还浪费她的时间,然后瞪了一眼转身跑掉了。

    陈劲笑,这个样子的林菀像一头小鹿,而且还是一头暴躁的鹿,在动物世界里,鹿是机智的灵巧的擅长逃跑的,可是遇到他这身经百战的猎人,林菀这头小鹿也只能认栽乖乖的被他圈养。

    他发现这是今天心情最好的时刻,而这好心情居然持续了一整天,下午开会时听到那几个办事不利的下属在那吭吭哧哧说不明白话的时候,也没像往常一样开骂摔文件,只是淡笑着让他们回去整理份报告交上来,以至于所有人都大跌眼镜,心说今天是什么日子,莫非是阎王被弥勒佛附体了?

    林菀打了卡回到座位,刚坐好小谢就把脑袋探过来:“快老实交代,为什么这么晚?”

    她好笑的说:“起晚了就迟到了呗。”

    只见小谢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然后下巴冲会议室的方向扬了扬:“有人等你,不过建议你去之前先去整理一下仪表”。

    林菀一想早晨起的匆忙头发也没来得及仔细梳理,是有点失礼,于是跑到洗手间,一照镜子就呆住了,顿时明白小谢刚才为什么笑得那么诡异,衬衫最上面的两颗扣子忘了系,露出锁骨处一个不小的红印子,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那是什么。想起昨天从酒店回来后,那个人就把她拖到床上又啃又咬恨不得生吞活剥了她,她真怀疑那人前世是条狗,怎么那么喜欢咬人呢,妈的,畜生就是畜生。她在心里咒骂几句,然后收起思绪,把领子扣好,走出去直奔会议室。

    等她的是一位三十左右名叫李瑾的女客户,林菀最近正在给她的诗集配插图,李瑾一边翻看样本一边赞叹:“你的画比我预想的还要好,能够充分表达我的想法,谢谢你,林小姐。”

    “叫我林菀就好,这是应该的,我也非常喜欢你的诗。”林菀很欣赏这种修养良好的知性女子,也喜欢这些隽永深刻的句子,她做事一向认真,正好前几天没有陈劲的打扰,找到灵感后就熬了几个通宵一气呵成做完了。

    李瑾走后,林菀坐在椅子里有些失神,手里捏着李瑾的名片,脑子里回想着她临走时说的话:“林菀,我很喜欢你的画,也很欣赏你本人,可是有些话不知该不该说……”

    “你可能不知道,其实我的职业是心理医生,从你的画里能捕捉到你的某些情绪,比如异常的矛盾,压抑和挣扎,当然这也是我想表达的东西,只是,林菀你这么年轻,我认为你可以活得更加轻松快乐些。”

    最后她自己是怎么说的,哦,她说:“也许哪天我会去找你聊聊天”。